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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八十八歲之齡,完成生涯最後一部長篇作品的土屋隆夫,在封關作品中,對正義提出了極具爭議性的見解,同時,一語雙關的以人偶這個名詞,來影射悲劇之中的所有關係人,都將不由自主的成為他人眼中的傀儡;不論是受害者、肇事者、復仇者或是追擊者,只要放不下、行不正、看不破、忘不了,人生就永遠困頓在悲劇的漩渦之中,至死方休。


知名的電影《教父》,曾有段令人印象深刻、畫龍點睛般的引出全片精髓的場景:當信奉美國夢的義大利移民伯納塞拉,因為女兒被凌虐,訴諸司法程序而無法制裁惡徒時,伯納塞拉尋求教父-維多‧柯里昂的協助,教父對他說:「美國對你很好。你想當個好公民。那麼你就沒什麼好抱怨的了。法官已經做出判決。美國已經做出判決。法院已給了你公道。你為什麼不敢在事情發生時先來向我輸誠?你到法院去,花了幾個月的時間。你花錢請律師,但這些律師明知你會被當成傻子耍…如果你來找我主持公道,那兩個毀了你女兒的人渣現在早已流著痛苦的眼淚。如果不幸地,連你這樣的老實人都會遇到敵人,那麼你的敵人就是我的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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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遠至教父,甚至更久以來,近至勞倫斯卜洛克、東野圭吾的諸多作品到前陣子紅透半邊天的日劇《Legal High》,都讓我們清楚的明白,法律與司法只是一套以大數法則建構的遊戲規則,盡可能的避免誤判的發生,同時信奉人性仍有教化的機會,我們以為法律實現了正義,但事實上正義卻和法律毫無關聯,也因此,當悲劇發生,受害人或其家屬往往無法接受這些正常管道所交代的結果,在對制裁結果產生極大認知落差的前提下,消極點的人徒呼負負,哀嘆司法不公、積極但仍有牽掛的人努力的在體制中龜速抗爭,而那些受傷極深極深,無法平復,沒有什麼是不能失去的人,則會選擇以自己認為的正義形式,來讓亡者安息、生者止怨;而這些明顯違法的另類正義,在戲劇性的讓我們大呼過癮之餘,其實也點出了一個嚴肅的問題:當法律無法制裁惡徒,或是符合比例原則的還給受害一方應有的正義時,這些非法正義的行為是該被譴責與懲罰的嗎?這些以暴易暴、衍生自不完美體制的行為,難道沒有值得憐憫與寬待之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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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屋隆夫在《人偶死去的夜晚》中,藉由一件肇事逃逸的車禍事件,點出了非法正義這個爭議性或許僅亞於死刑是否該廢除的千古難題:從小父不詳、生母早逝,有著繪畫天份的少年俊,在一場車禍中身亡,其阿姨紗江在憑弔亡者的現場發現了關鍵的線索,因為知道法律無法制裁明知有機會救助俊,但卻為了私心而任其亡故,甚至故佈疑陣誤導警方調查方向的兇手,所以決定以自己的方式來懲戒惡徒。小說採取三段式、不同視角的書寫方式,來論述同一個事件:第一段以阿姨紗江的角度來進行解謎與復仇計畫、第二段則是從警察司法的角度來反追查肇事者的死亡之謎,而第三段,看似同樣從警察司法的角度來探求真相,實則置入了道德與對非法正義的溫情悲憫;藉由不同視角與立場的轉換,與看似嚕嗦重覆三次鉅細靡遺的悲劇描述,讓讀者對原本可挽回悲劇的肇事者更加深惡痛覺外,也讓紗江之後的作為有著更合理化的解釋及令讀者更深感認同的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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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從紗江的作為,與警探的不作為,及那反覆描繪的悲劇及俊的悲涼身世,真的就代表了土屋隆夫對這”法律不能給,只好自己來”的非法正義深表認同了嗎?

我個人認為並不全然是如此的;書中雖然對所謂的”人偶”,有針對性的說明,但我天馬行空的認為,其實在土屋隆夫的心中,《人偶死去的夜晚》當中,每個擁有割捨不掉執念的人,其實都是所謂的人偶:自從有意識以來,就無父無母,他無法決定人生的開始、不知道給予他生命的父親是谁?甚至在看似有著光明未來的道路上前進時,也被迫意外的終止人生,俊肯定是命運的人偶,此外,對俊的死亡無法忘懷,甚至處心積慮規劃復仇行動的紗江,其實在遂行謀殺計畫時,生命就已經劃下了句點,她往後的人生,都為復仇而活,終其一生,也都陷溺在謀殺復仇的漩渦之中,其情可憫的紗江,其實就是被復仇與不捨給蒙蔽了雙眼的人偶,還有那瞞得了一時,瞞不了自己良心苛責的肇事者,以及縱使罹患失智症,但始終記得警察生涯中最光榮時刻的警探土田警部,都同樣的被自己內心的心魔跟忘不了的怨念給蒙蔽糾纏,終其一生,都無法忘懷那個悲劇發生的時刻與令自己心碎的夜晚,成為被自己給束縛,無從掙脫跳出的人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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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似令人大呼過癮、大快人心的層層鋪陳之中,我看到了看似對非法正義認同的土屋隆夫,隱晦似的以人偶的意像來向天平的另一端靠攏,畢竟這是個難解的議題,土屋用信手拈來的自然白描筆法,留給讀者自己想像與判斷,畢竟每個人心中對正義都有一把尺,故事只是虛擬的情境,但現實生活中悲劇惡意時時刻刻在發生,土屋隆夫只是點個火,讓你思考何謂真的正義,而你的正義,應該由你自己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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